灵感来袭
我还记得那时,阿庆一个人坐在角落静静地看着我。
过了一阵子才发现,原来他醉了。而视线,正好落在我的身上。这样才正常,因为我不是值得人注视的女生。如果有,那一定是那天穿的衣服太紧身,明显曝露缺点。(不,不必可怜我,因为我不是自卑的,我只是自觉性比较强。)
那个时候,突然文艺起来。觉得他醉了视线居然落在我的身上,那么,我们就算是有缘的。(我很少这么不理智,除非遇到了帅哥)
我失心疯,硬是要主人家介绍。(我说过,给面子出席她的无聊派对,一定要得到补偿)。好朋友瞪我一眼:‘死女人,好选不选。挑战高难度干什么?’
阿庆:1。帅气型的alpha男人;女人都会扑上去
2。狮子座男人;唯我独尊,霸道得可以
3。刚刚失恋;有最佳理由伤害人
我懒洋洋:“没碰过这样的。”
自寻死路。怎么好友没有提醒我?(大概是太了解,倔强的我,常常要摔个半死不活,才记得死亡边缘挣扎的痛楚)
接着我送他回家,在饭桌上看见一堆CD、国外中文杂志和村上春树的作品。
我决定明天打电话给他~
因为...因为我没有看过村上春树。(这点我觉得很重要,对我来说,这样才可以互补不足)
现在回想,我当时应该是想找个谈恋爱的对象呗。
或许就是这样,所以不是遇见对的人所以谈了恋爱~
但是爱都爱了~ 虽然心里觉得有点不对,还是没办法说放就放。因为,仿佛没有分开的理由~
毕竟,要我怎么跟坐在对面,那个认真吃着我做的料理的大男生说,‘我们怎么办?’
他一定会说:‘什么?诶,听说美国科技股有动静了,你听到消息了吗?’
对他来说,除非有动静,否则一切看似平静的东西,实在没有必要改变。
理性分析,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对象。父母不在世,无需应付扰人的亲戚。有经济基础,做事稳扎稳打。工作狂,没时间应付如浪蝶一般的女人。
然,爱情怎么会是理性的?
虽然我30,但总觉得有机会享受多一次的高潮迭起的爱情。(跟阿庆在一起,最兴奋的大概是一起做过山车的时候呗~)
可是这不像是个可以提出分手的理由。(如果我20,朋友会鼓励我多看一些。现在,他们会担心我38时硬要他们把我推销出去,就因为当年有个不错的男生,他们却纵容我为了不知所谓的‘真爱’放弃他)
于是,回到家门口,我突然灵感来袭,想到了自以为很妙的招数!
我决定~ 为阿庆制造外遇~
(待续)
1 Comments:
Ah...The flaw of human nature. The grass is always greener on the neighbour's lawn. Do we have to throw "it" away only to realize the thing we need, we 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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