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7, 2006

灵感来袭

我还记得那时,阿庆一个人坐在角落静静地看着我。

过了一阵子才发现,原来他醉了。而视线,正好落在我的身上。这样才正常,因为我不是值得人注视的女生。如果有,那一定是那天穿的衣服太紧身,明显曝露缺点。(不,不必可怜我,因为我不是自卑的,我只是自觉性比较强。)

那个时候,突然文艺起来。觉得他醉了视线居然落在我的身上,那么,我们就算是有缘的。(我很少这么不理智,除非遇到了帅哥)

我失心疯,硬是要主人家介绍。(我说过,给面子出席她的无聊派对,一定要得到补偿)。好朋友瞪我一眼:‘死女人,好选不选。挑战高难度干什么?’

阿庆:1。帅气型的alpha男人;女人都会扑上去
2。狮子座男人;唯我独尊,霸道得可以
3。刚刚失恋;有最佳理由伤害人

我懒洋洋:“没碰过这样的。”
自寻死路。怎么好友没有提醒我?(大概是太了解,倔强的我,常常要摔个半死不活,才记得死亡边缘挣扎的痛楚)

接着我送他回家,在饭桌上看见一堆CD、国外中文杂志和村上春树的作品。
我决定明天打电话给他~

因为...因为我没有看过村上春树。(这点我觉得很重要,对我来说,这样才可以互补不足)

现在回想,我当时应该是想找个谈恋爱的对象呗。
或许就是这样,所以不是遇见对的人所以谈了恋爱~

但是爱都爱了~ 虽然心里觉得有点不对,还是没办法说放就放。因为,仿佛没有分开的理由~
毕竟,要我怎么跟坐在对面,那个认真吃着我做的料理的大男生说,‘我们怎么办?’

他一定会说:‘什么?诶,听说美国科技股有动静了,你听到消息了吗?’

对他来说,除非有动静,否则一切看似平静的东西,实在没有必要改变。

理性分析,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对象。父母不在世,无需应付扰人的亲戚。有经济基础,做事稳扎稳打。工作狂,没时间应付如浪蝶一般的女人。

然,爱情怎么会是理性的?
虽然我30,但总觉得有机会享受多一次的高潮迭起的爱情。(跟阿庆在一起,最兴奋的大概是一起做过山车的时候呗~)

可是这不像是个可以提出分手的理由。(如果我20,朋友会鼓励我多看一些。现在,他们会担心我38时硬要他们把我推销出去,就因为当年有个不错的男生,他们却纵容我为了不知所谓的‘真爱’放弃他)

于是,回到家门口,我突然灵感来袭,想到了自以为很妙的招数!

我决定~ 为阿庆制造外遇~
(待续)



1 Comments:

At 11:50 PM, Blogger Sencha said...

Ah...The flaw of human nature. The grass is always greener on the neighbour's lawn. Do we have to throw "it" away only to realize the thing we need, we 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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