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02, 2005

戒之可得救?

慘絕人寰~

1年後,據説咖啡店會進行全面戒煙?咖啡店不能夠抽煙?搞什麽?
2007年,連nightspots及一些娛樂場所都不會容許煙客隨地抽煙了。

*&*#^*@

看來新加坡真的下定決心,寧願追隨國際步伐禁止吸煙(在紐約,娛樂場所早已實施全面戒煙),不顧煙廠商能夠帶來的利潤。**難怪要建賭場,呵呵。When it's proven difficult to reap from one area, find another!

我不是煙囪,但我喜歡偶爾來一枝的感覺。那是一種很奇怪的享受。嘴巴之後會有bitter的aftertaste,可是有些煙是很甜,或是很冰涼的。很有feel。

之前到臺灣工作,前同事常常會說,我們不要想他們這樣,我們好好地享受這根。

不否認有些人不間斷的抽,確實妨礙到了其他‘健康人士’。但是我們這種casual/social smokers,就像是當抽煙是享受的,怎麽辦?其實老是講科學研究說抽煙有害身體?拜托?那麽多食物都是有害身體的阿!重點在於抽了會上癮,所以他們連第一根都鼓勵?不應該碰是嗎?

不反對啦,可是重點是:我們怎麽辦?

愛死陳奕迅的歌了:

人人有些習慣不想放手
好比購物 是你的絕對尊貴自由
即使戒之可得救 但你可想得救
這問題 由我講 我搞清楚已久
早知快樂和有益 就似水碰著油
不可以一起擁有 願你都不追究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